2021年,柞水县公安局陆续接到群众报案,称被熊某某以金井生态项目为由实施诈骗,且数额巨大。县公安局接报后经过初步审查,于同年10月份对熊某某以涉嫌合同诈骗立案侦查。该案具有涉案资金巨大、发案时间长、涉及受害人较多、人员分散广、调查取证难度大、后期追赃挽损工作量大等特点,专案组顶着受害人信访、民工集体讨薪等重重压力,转战万里,历时2年,先后赴四川、重庆、山西、河南、新疆、甘肃、宁夏以及我省汉中、榆林、西安等地,深入调查,全面取证,于2023年8月移送审查起诉。
经侦查,早在2014年9月10日,熊某某成立农业生态公司,拟建设水产养殖示范园区,且经有关部门选址和工程设计报告批复,后进行了项目备案。自2016年8月22日至2021年3月16日,熊某某明知项目的土地、交通和水务等相关手续并不完善,在没有实际经济能力履行合同的情况下,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水利工程及采沙工程为幌子,先后诱骗文某、刘某等6名受害人与其签订施工合同,并收取6名被害人保证金610万元,实际非法占有555万元,用于个人挥霍及挪作他用,并导致被害人因施工遭受2000余万元经济损失。
(供稿:阮昌波 编审:苏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