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我多年没要到的血汗钱,这么快都帮我要回来了!”。
近日,家住四川省广元市的申请执行人高某某冒着大雨将一面书写“秉公办事、执法如山”的锦旗,送到宁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孟紫阳的手中,衷心感谢为其讨回66000元劳务费。
据悉,2021年高某某从李某某手中分包了宋某某自建房项目(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九层)给排水、电气工程劳务。工程完工后,李某某等未支付65260元劳务费,高某某多次索要无果后诉至法院。2024年4月28日,宁强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陕0726民初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李某某向高某某支付下欠劳务费6526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宋某某在未付工程款范围内对上述款项承担给付责任。判决书生效后,李某某等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高某某于2024年7月8日申请执行,宁强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
立案执行后,宁强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查询到的财产进行了控制。收到执行文书后,李某某以宋某某未向其足额支付工程款为由拒不履行,宋某某以已超额向李某某支付工程款为由亦不履行。在案件陷入僵局时,申请执行人高某某向承办人打来电话,告诉其家庭情况并请求法院尽快执行到位,已解决燃眉之急。得知申请执行人家庭困难后,承办人一边做好申请执行人的思想安抚工作,一边仔细查阅案卷材料,并向审判法官了解案情寻找突破口。后经承办人数次耐心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宋某主动交纳了全部执行款。至此,该案仅用4天就全部执行完毕。
金碑银碑,不如老百姓口碑!申请执行人赠送锦旗表达谢意,既是对执行人员工作的肯定,也是法院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的重要体现。下一步宁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以“陕亮执行·2024”专项执行行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持续加强执行力度,充分发挥律师调查令、悬赏执行、执转破直通机制、惩治拒执犯罪、交叉执行“五把利剑”作用,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确保执行重点质效指标高水平运行,以高质量执行工作为平安宁强、法治宁强建设,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宁强篇章贡献执行力量。
供稿:孟紫阳
审核:张芳菲
编辑:刘 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