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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公安交警发出通告 向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说“不”

时间:2024-05-24人气:作者: 法治聚焦

        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守护市民群众出行安全,按照“一盔一带”和“干净柞水”总体部署要求,5月21日,陕西商洛市柞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出通告,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百日整治行动,全力以赴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文明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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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告指出,整治的摩托车、电动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是,一是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二是驾驶摩托车、电动车闯红灯、逆行、酒驾醉驾、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三是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无保险;四是未达到法定驾车年龄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五是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电动车上路行驶等行为。

        通告强调,在集中整治期间,柞水公安交警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将采取暂扣车辆强制措施,并从快严查及曝光;对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待参加交通安全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领取被扣车辆;对阻挠、妨碍交警依法执行公务或扰乱社会公序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倡议, 号召广大市民群众大力支持并积极参与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主动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共同打造安全畅通有序的文明交通环境,让柞水更干净、让交通更畅通、让县城更美丽。

(供稿:唐纲要  编审:苏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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