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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柞水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发出通告 进一步加强县城高峰期交通安全管理

时间:2024-09-04人气:作者: 小编

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规范停车、行车秩序,缓堵保畅,提高通行效率,确保广大市民群众及学生上放学重点时段安畅出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规定,经决定,就进一步加大县城中心区域坡面雨水收集工程施工期间(9月3日至10月31日)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特发出通告。

通告指出,一是乾佑街及临河路小型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一律单向行驶(乾佑街由南向北;临河路由北向南),严禁逆向行驶;二是下梁前往营盘、西安方向重型半挂牵引车一律由包茂高速柞水收费站驶入高速行驶、县城北关三岔路口以北前往下梁、西安方向重型半挂牵引车一律由包茂高速营盘收费站驶入高速行驶;三是城区重点项目施工、高铁项目施工的重型自卸货车、水泥搅拌车等工程车,早7:00至8:30、午11:30至12:30、13:30至14:30、晚17:00至18:30禁止通行乾佑街、临河路;四是城市生活保供、蔬菜运输等货车错峰通行,严禁在乾佑街、临河路长时间停放;五是乾佑街县政府路口至纸坊沟路口禁停路段一律禁止机动车停放(晚7;00—早7:00除外);上放学接送学生的摩托车、小型汽车可临时停放,停放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通告要求,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上下班及接送学生,必须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通告倡导,在早中午交通高峰期,欢迎广大市民群众尽量乘坐公交车辆出行或步行接送学生。

通告强调,凡违反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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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唐纲要

编审:苏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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