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分手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当一段感情走到尽头,好聚好散、和平分手是最好的结局。但并非每个人都能理性面对、妥善处理。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感情纠纷而引起的非法侵入住宅罪案件。
2023年11月,家住象山区某小区的小丽与小强分手,心有不甘的小强得知小丽谈了新男朋友,便想找小丽理论感情问题。2023年11月某日零时,小强来到小丽所在小区预谋爬进小丽家中。经过仔细观察,小强沿着外墙燃气管道攀爬至小丽4楼的家中并潜藏在阳台处。凌晨3时许,小强溜进厨房拿起一把水果刀冲进卧室,与正在打电话的小丽发生争吵,并威胁小丽“再吵就捅你”,后将小丽摁在床上并用手掐住小丽脖子。小丽报警后,公安机关在小丽家中将小强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强侵入住宅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小丽的隐私权,也影响了小丽的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其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小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量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判处小强有期徒刑一年。
住宅是公民居住和生活的场所,是公民的私密空间,也是我们每个人最温暖的港湾。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不仅侵害公民住宅的安宁权,同时也会侵犯他人的人身合法权益,不仅会导致被害人产生安全危机和精神上的创伤,还可能给被害人带来身体上的伤害和财物损失。常见的非法侵入住宅犯罪行为还有很多,例如合租室友擅自闯入他人房间、离婚后强行进入前任家中等都涉嫌违法。
本案是一起因感情纠纷而引起的非法侵入住宅典型案件,对已经分手还纠缠、骚扰前任者,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分手后,要理性对待感情,如出现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拒绝退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的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艳 见习记者 吴良艺 通讯员 李思亲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韩玉婷 朱婵婵 岳铼
(编审:苏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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